诺德股份使用闲置募资暂补流动资金,正被调查或还面临索赔

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9月23日,诺德股份发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诺德股份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将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其资金需求。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9月6日,诺德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陈立志、副董事长许松青、董事会秘书王寒朵于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5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6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7号、证监立案字0202024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4月25日到2024年4月10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4月10日收盘时持有诺德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诺德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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