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合规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明确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为名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等相关方的责任,并对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披露市值管理制度、长期破净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等作出专门要求。

一是董事会应当重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在各项重大决策和具体工作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

二是董事长应当做好相关工作的督促、推动和协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

三是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四是控股股东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股份增持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全文:

附件1: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

附件2:起草说明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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