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实控人被公开谴责!不到一年被动减持21.67%股份

8月30日,深交所公告,对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实控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经查明,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其一致行动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鸿博股份14.30%、8.03%股份。

2023年4月14日,鸿博股份原实际控制人黎小林、杨凯分别取得寓泰控股94.23%股权、辉熠贸易100%股权,共同成为鸿博股份实际控制人;黎小林及杨凯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十八个月内辉熠贸易、寓泰控股不减持其所持有的鸿博股份股票。

然而,2023年6月至2024年2月,寓泰控股持有的鸿博股份股份因被强制平仓、司法划扣合计减持7053万股,占鸿博股份总股本的14.15%;2024年1月至2月,辉熠贸易持有的鸿博股份股份因被司法划扣合计减持3750万股,占鸿博股份总股本的7.52%。

上述减持行为均发生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黎小林、杨凯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鸿博股份原控股股东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河南辉熠贸易有限公司直接持股仅占比0.50%,为鸿博股份第四大股东。

责编:陈玉尧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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