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被罚220万元,借不良资产收购名义变相提供融资
8月3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日期被罚220万元。
该公司存在四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借不良资产收购名义变相提供融资;二是违规掩盖项目风险;三是收购和处置定价不审慎;四是非金收购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
时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友杰,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借不良资产收购名义变相提供融资、违规掩盖项目风险、收购和处置定价不审慎和非金收购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张文兵,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借不良资产收购名义变相提供融资、违规掩盖项目风险、收购和处置定价不审慎和非金收购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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