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智能变更董事会秘书,正被调查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2024年8月27日,远大智能发布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远大智能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延邦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延邦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然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王延邦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延邦未持有公司股票。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杜羽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杜羽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资料显示,杜羽,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八王寺街证券营业部机构业务总监。杜羽于2017年3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杜羽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远大智能于2024年4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远大智能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远大智能注册资本104331.07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辽宁省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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