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市新房开始推行“买房即交房、交证”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广州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行广州市新建商品房“购房即交房、交证”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凡是已经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自2024年8月26日起,买卖双方网签后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后,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而对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只要在2024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满足交房条件,买卖双方购房网签时可同步在线申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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