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拟发行50亿元普通金融债,招标主承销商

9月3日,郑州银行2024年普通金融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公开招标主承销商,标书投递截止时间为9月26日14时30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0万元,债券发行规模50亿(以监管批复金额为准),拟选聘1家牵头主承销商,4家联席主承销商,提供发行承销服务。主承销商选聘范围包括银行类主承销商和券商类主承销商。该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银行类主承销商: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商业银行总行或经其总行授权的分行,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总行营业执照及总行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人须提供金融许可证。

券商类主承销商: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责编:刘安琪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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