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向银行融资114亿元,以子公司所持股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担保
9月4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发布公告称,将获得114.8亿元人民币贷款,由多家控股子公司担保。
其中,万科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贷款本金合计35亿元并已提款,目前贷款余额是29.46亿元,期限3年。万科控股子公司分别为相关贷款提供质押、抵押及保证担保。此外,部分控股子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和万科一起承担还款义务。
天津万韵、沈阳万西之辉、沈阳万西、广西万科、新疆新驰已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就相关贷款事项分别签订质押、抵押及保证担保合同,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合计35亿元,质押、抵押的担保期限为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此外,万科还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银团贷款并已完成提款,贷款本金79.8亿元,目前贷款余额16亿元,期限5年。万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万科红树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深圳市万科南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相应的质押担保。
深圳市万科红树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就前述融资事项签订质押合同,为公司相关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为79.8亿元,担保期限为债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本次担保发生后,万科对外担保总额将为1012.28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将为40.36%。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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