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20名证券从业者买卖股票遭警示

9月14日消息,北京证监局对20名证券从业人员出具警示函。

经查,寇玥、刘浩然、邓洪林、邓强、李婉、杨艳荣、王同舟、瞿佳茜、陈恪舟、王亦周、许思睿、高天驹、魏世玉、田涛、季显明、杨小丽、付梦洁、丰华容、张释文、蒋浩俊等20人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曾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或《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或《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实习编辑:陈星冉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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