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价36.3亿!长江电力转让湖北清能集团43%股权及相关债权

8月26日,据北京产权交易所消息,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湖北清能集团)42.99%股权及相关债权公开转让。转让底价为363040.48万元,信息披露日期为8月27日至9月9日。

湖北清能集团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29.54亿元。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3.15%股权,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江电力)持有42.99%股权,中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86%股权。

财务数据显示,湖北清能集团2023年实现营收781196.86万元,净利润40946.84万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收61204.51万元,净利润805.36万元。

此次转让方为长江电力。其中,长江电力持有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42.9936%股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351009.96万元,转让方应收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股利所形成的债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2030.52万元。

长江电力是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2年9月29日,2003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2020年9月,长江电力发行的“沪伦通”全球存托凭证在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长江电力主要从事水力发电、投融资、抽水蓄能、智慧综合能源、新能源和配售电等业务,经营区域覆盖中国、秘鲁、巴西、巴基斯坦等多个国家,是中国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和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

2023年财报数据显示,长江电力实现营业总收入781.12亿元,同比增长13.43%;归母净利润272.39亿元,同比增长14.81%。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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