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招募重整投资人:需三年投资10亿元,兜底解决违规担保等问题
因光伏电池片子公司停产、违规担保引发的连锁效应,ST聆达(聆达股份,SZ300125,股价4.9元,市值13亿元)数月来陷入经营困境。
9月23日晚间,ST聆达发布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计划引入产业投资人,为上市公司提供产业及资金支持。
根据要求,意向投资人需要符合多项条件。如须具备先进的核心技术,需承诺重整完成后十年内聆达集团(注:即ST聆达,下同)主营业务不迁移出金寨县,于重整完成后三年内在金寨县的累计投资总额不低于10亿元等。
记者注意到,此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明确提出不接受财务投资人报名。
需注意的是,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可能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9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ST聆达招募联系电话,询问为引入投资人是否设置了相应的配套措施。招募报名联系人陈律师向记者表示:“这个后续再讨论,我们现在只是进行招募。你看到的这些都是招募的条件和要求。”对于为何设置上述重整投资人条件,对方表示:“这个是结合企业和重整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重整投资人需满足多项条件
公告显示,本次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为聆达集团引入产业投资人,根据各方协商一致的方案,由重整投资人为聆达集团提供产业及资金支持。
具体来看有三点。一是结合聆达集团业务重组、产业重构的需求,有效整合产业资源,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恢复和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二是全面化解上市公司经营及债务风险,优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结构。三是依法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实现债权人、债务人、中小股民、地方政府和投资人等各方共赢。
从招募要求看,想成为重整投资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意向投资人需要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要求且不属于创业板限制和禁止上市行业,还须具备先进的核心技术。且意向投资人或其实控人具备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经验,能够维持公司上市地位,避免退市风险。
此外,意向投资人还需作出多项承诺。
意向投资人需承诺重整完成后十年内,聆达集团主营业务不迁移出金寨县,于重整完成后三年内在金寨县的累计投资总额不低于10亿元。
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需承诺兜底解决聆达集团证券违规问题,包括不限于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解决方案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
公告指出,产业投资人需具体说明其产业背景、有利于金寨县地方经济发展、帮助区域经济进行产业转型、将要素资源在当地进行整合生产,并且通过资本市场吸纳全国的资金投入当地的经济发展的五年经营计划。
9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ST聆达董秘办,试图了解公司重整相关事项,但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不接受记者的采访。”随后挂断了电话。
子公司停产、违规担保事项待解决
当前,ST聆达存在多项问题,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事项尚未消除,预计无法在短期内满足撤销条件。
2024年3月14日,公司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寨嘉悦)PERC(钝化发射极和背面接触)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实施临时停产,并无法在三个月内恢复正常生产。公司股票于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告,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累积违规担保金额6600万元。公司股票于2024年8月19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此外,2021年到2023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均为亏损,被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2023年度审计报告》,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历史上看,ST聆达的发展也显得较为坎坷,上市至今已经更替了四任实控人。2014年第一任实控人刘群去世后,私募投资基金杭州光恒昱入主,实控人变更为刘振东,但随着公司主业式微,公司开始涉足投资商业保理、裸眼3D、工业大麻等领域。2020年7月,王正育通过控制杭州光恒昱成为公司第三任实控人,公司收购金寨嘉悦70%股权,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投产5GW的TOPCon(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生产线。2022年8月,黄双成为公司新的实控人,2023年5月,黄双因提前换届选举董事会,不再担任董事长。
9月12日,公司还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的出资人曾签署《战略投资协议》。但是该协议能否正常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出资人王明圣、林春良和林宇嘉及其关联企业近期涉及多起债务纠纷的诉讼,鉴于此,出资人可能不具备继续履约的能力,可能导致《战略投资协议》违约甚至引发诉讼。
9月9日,公司公告,公司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六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9月23日召开公司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9月24日,就此次会议结果,《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公司董秘办邮箱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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