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近2万买品牌月饼是假货 市监介入 消费者中秋购饼需谨慎
随着中秋节的临近,节日的氛围愈发浓厚。月饼作为传递家庭团圆与幸福的象征,成为许多家庭庆祝时不可或缺的食品,或是赠送亲友的佳礼。然而,不法行为在这温馨的季节里也悄然滋生,一些犯罪分子为谋取非法利润,不顾法律法规与道德约束,假冒知名品牌,销售质量可疑的月饼。
近期,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了一桩与月饼相关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案件中,黄某未经授权许可,通过非正规渠道购入假名牌月饼,并利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平台进行分销盈利。经专业鉴定,这批月饼均为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总销售额高达约66万元人民币。
另一个涉案人员康某,则雇用康某乙等人为其从包括黄某在内的渠道购入假冒月饼,经过再次包装后,在网络平台上销售,累计销售额约为25万元人民币。对此,法院作出判决:黄某、康某、康某乙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最长四年,最短一年三个月,同时面临罚款、没收假冒商品以及公开道歉,并需支付三倍于销售额的惩罚性赔偿金。此判决已正式生效。
林航宇法官强调,法院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秉持严惩不贷的态度,旨在保护合法经营秩序,构建食品安全防线,确保民众饮食安全。黄某、康某及其同伙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商标法,还对消费者知情权造成侵害,威胁到公共健康,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鉴于此,法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中秋佳节选购月饼时应保持警觉,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并仔细检查月饼包装上的生产信息,如制造商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同时留意产品外观及气味,避免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如遇异常,应立即停止购买并举报,携手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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