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5年向情人转账22万余元,妻子起诉女方 法院:丈夫赠与无效,返还

有妇之夫郑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女子黄某发展成婚外情关系,5年间向黄某转账22.6万余元,郑某妻子得知后起诉黄某要求返还。10月22日,贵州息烽县人民法院公布这起赠与合同纠纷案,经审理,法院判决郑某的赠与行为无效,黄某应将22.6万余元返还郑某妻子。

范某与丈夫郑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共同育有一子二女。然而,平静的婚姻生活在2018年发生了转折,黄某在某市开夜宵店期间,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结识了郑某,两人逐渐发展成婚外情关系。范某得知此事后,到息烽县人民法院起诉黄某,并提交了郑某的微信交易支付明细及某商业银行交易明细。证据显示,2018年5月31日至2023年3月11日期间,郑某频繁通过微信、银行账户等向黄某转账,累计金额高达22.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特别约定外,应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非因日常所需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然而,郑某在与范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黄某,目的是维系与黄某之间的不正当关系,该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更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且严重侵犯了范某某的合法财产权益。

据此,法院判决,郑某的赠与行为无效,黄某应将受赠的22.6万余元款项返还给范某。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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