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代孕后被怀疑非客户胎儿遭拉黑 求助无门陷困境

10月30日,知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发文称,一名刚生育完三个月的28岁女子小娟,经人介绍到成都做代孕。她被安排去贵阳移植后,体检结果显示血值没有翻倍,代孕机构便让她回家。然而,回家后小娟发现自己已经怀孕。小娟借钱买票回到成都与代孕机构沟通,但对方将她拉黑。目前,小娟正在寻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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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娟透露,她在刚生育后不久因缺钱而选择代孕。今年8月底,她前往成都并被安排住在武侯区某小区的宿舍里。在两家门诊检查后,小娟被送往贵阳进行移植,期间所乘车辆均为全封闭的车。移植后的检查显示她的血值不合格,代孕机构让她回家。回家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她表示在此期间没有过性行为。代孕机构对此不承认,并未提供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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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娟再次返回成都,现居住在该代孕机构的宿舍中。她所住的房间还有两名准备做代孕的人,但这两人第二天就会离开,小娟可能面临退房和被赶走的局面。小娟表示自己没有经济能力养胎、做产检或生孩子,也没有钱回家。如果她选择堕胎,代孕机构不会支付费用。代孕机构建议她回家养胎并生下孩子,然后通过亲子鉴定确认是客户的再作处理,但并未明确具体方式。小娟希望代孕机构能够支付堕胎费用以及发现怀孕后的营养费和误工费,但现在无法联系到机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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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多次致电小娟联系的代孕机构负责人“王总”,但未能接通。记者随后将此事反馈给成都武侯区卫健局,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记录并将调查结果反馈,同时建议当事人报警。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付建认为,代孕女性违反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及《民法典》中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代孕行为不被法律认可。代孕行为引发纠纷时,代孕女性的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障。代孕机构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组织、开展代孕业务从中谋取利益,扰乱医疗秩序和社会伦理秩序。相关责任人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否则将面临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客户寻求代孕服务也违反法律规定,破坏社会伦理道德。

至于代孕女性的维权问题,由于代孕行为本身不合法,维权途径非常有限。如果代孕女性在过程中受到身体伤害或其他权益侵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维权难度较大,且代孕女性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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