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被判死刑 当庭表示上诉 案件重审一审宣判
10月25日上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宣判。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被害人家属卿素华认为判决结果在意料之中。
多位被害人家属对刑事判决表示满意,但对余华英的上诉行为感到再次受到伤害。法院还判决余华英民事赔偿各被害人三万元,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王文广透露,他们对民事部分也提起上诉。卿素华的儿子李聪在2002年被余华英及其丈夫王加文一同拐卖,当时李聪4岁。卿素华计划在民事诉讼阶段对余华英和王加文各提出550万元的赔偿诉求。
此前报道显示,余华英在一审中曾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她认为量刑过重并当庭表示上诉。二审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案件被发回重审。10月11日,该案在贵阳中院重审一审开庭。检方新查明4起犯罪事实,涉及6名儿童,其中2名为余华英与丈夫王加文一同拐卖。加上此前认定的8起拐卖案、11名被拐儿童,被余华英拐走的儿童总数增加至17名。
重审审理时,余华英当庭认罪,但希望法院从轻处理。多位被害人曾表示,希望能在刑事上重判人贩子,判处余华英死刑;在民事上尽可能赔偿多年寻亲的直接经济损失。宣判时,贵阳中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目前,余华英的丈夫王加文涉嫌脱逃、拐卖儿童一案仍在等待宣判。王加文曾在1990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服刑两年后脱逃。2002年和2003年,他和余华英联手拐卖两名儿童。2023年9月,王加文在逃31年后被抓获归案。今年9月19日,该案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开庭,王加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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