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明确春节可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氛围渐浓

随着元旦和春节临近,很多人关心是否可以在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广东佛山市、河南郑州市、濮阳市、南阳市以及辽宁鞍山市已经明确,2025年春节期间可以有序、限时或在限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近年来,关于春节是否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各界意见不一。佛山、郑州等地逐渐放开后,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城市加入这一行列。

12月23日,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发布通告,允许在农历春节(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特定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为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春节期间的8时至23时,其他法定节日的10时至22时。市民仅限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该通告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1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知,规定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和区域。零售店许可时间为2025年1月21日至2月12日。燃放时间为1月22日早7时至23时;1月28日早7时至1月29日凌晨1时;1月29日至2月2日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12日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燃放。此外,政府还明确了禁止燃放的场所,并建议不在小区内燃放,如确需燃放,必须在空旷区域划定安全燃放点,并确保安全。

12月6日,濮阳市发布通告,2025年春节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龙年的小年(2025年1月22日)全天;龙年的除夕(2025年1月28日)至蛇年的正月初五(2025年2月2日)全天;蛇年的元宵节(2025年2月12日)全天。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和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市城区内的可燃放区域也进行了详细说明。

12月12日,南阳发布了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可燃放时间为1月22日17时至1月23日凌晨1时;1月28日17时至1月29日凌晨1时;1月29日至2月2日每日早6时至23时;2月12日早6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通告还列出了禁止燃放的区域。

12月10日,辽宁省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消息,2025年1月22日至2月12日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禁放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但在禁放区内预留了8个集中燃放地点。海城市参照市区规定执行,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每年春节,烟花爆竹是“禁”还是“放”都会成为公众讨论的话题。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报告称,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符合上位法精神,应予以修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全面禁燃令提出修改,是履行备案审查职能的体现,但并不意味着全面放开。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共有444个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764个城市限制燃放;2018年,全国803个县级以上城市禁止燃放。2023年和2024年,多地调整政策,将“禁止”改为“限制”,民众在特定时段和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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