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新农商银行被罚120万元,个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8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江西永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120万元。

江西永新农商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贷款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尽职,个人贷款资金流入股市;发放借名贷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数据不准确。

时任江西永新农商银行副行长李作明、时任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张贤慧、时任营业部总经理李凌云、时任龙源口支行行长戴荣飞、时任营业部客户经理胡磊,以及时任永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欧阳少华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并罚款6万元。

责编:史健 | 审核:李震 | 监审: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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