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还因信披问题面临股民索赔
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9月18日,大参林发布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当日,大参林在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大参林集团综合楼4楼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柯国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彭广智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18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52亿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75.1843%。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刘晓光律师、康冠兰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4月8日,大参林发布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大参林存在以下违规情形:公司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之一、时任董事柯金龙于2023年8月至11月期间分别收到有权机关下发的《立案通知书》《拘留通知书》《起诉书》,茂名子公司和柯金龙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依法立案和提起公诉,柯金龙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公司在收到上述司法文书后未及时披露,且部分临时公告中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柯云峰、柯国强、梁润世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2023年7月14日到2024年3月1日期间买入,并且2024年3月1日收盘时持有大参林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大参林参与招投标项目48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7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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