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盛屯董事长张振鹏辞职,已被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9月19日,ST盛屯发布关于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裁及董事会秘书公告。
ST盛屯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振鹏、总经理周贤锦、董事翁雄、董事会秘书邹亚鹏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张振鹏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周贤锦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委员、总裁职务;翁雄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邹亚鹏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拟补选熊波、金鑫、龙双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金鑫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林举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8月5日,ST盛屯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
经查明,ST盛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ST盛屯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2021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3.59亿元,多计利润总额1.9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9%、7.15%;2022年年报多计营业收入8414.9万元,少计利润总额1.39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33%、18.2%;2023年半年报少计营业收入7818.83万元,少计利润总额2295.69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59%、5.22%。
2024年4月23日,ST盛屯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涉及上述业务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1、对ST盛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2、对张振鹏、陈东、翁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3、对周贤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2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21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4月21日收盘时持有ST盛屯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盛屯实缴资本204013万人民币,并已于2019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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