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开车时突发不适,车上还有一名4岁孩子,关键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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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0月23日讯(记者郭一鹏通讯员李焱)前不久晚间,南京交警高速三大队突然接到一名驾驶人的报警求助,表示自己驾车途经绕城公路油坊桥立交时,突然感觉身体不适,看到身边的车流觉得心慌胸闷,头晕目眩,无法继续驾驶车辆,且车上还有一名4岁的孩子,请求交警部门帮助。

交警接报后赶到现场后,并在车辆后方设置安全区域,同时安抚驾驶人的情绪。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李女士驾车到此路段时突然感觉心慌,无法继续驾车,在将车辆靠边后,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求助。此时正是晚间,处于安全考虑,长时间停留极易造成危险,交警待李女士短暂休息调整后,驾驶其车辆将其送至所住小区。李女士对交警的细心护送、贴心呵护表达了衷心的感谢。

“突发的状况有时确实无法控制,不过,身体不舒服再开车上路,则可能对安全行驶造成巨大威胁。”高速三大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重视自己的身体状况,当身体出现不适时,应尽早就医,“抱病上路”不仅会危及自身,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是种威胁。如果驾驶人在驾驶途中感觉身体不适应及时靠边停车,并报警求助,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也避免事故的发生,保护了他人。

另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疾病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规定,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已经取得驾驶证,但身体条件发生变化,具有上述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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