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超1.4亿元 诈骗集团通过后台控制“股票”涨跌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决定继续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八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

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

特大跨境电诈犯罪案件

这批案件均为涉及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重点案件,多为组织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方式赴境外参加诈骗犯罪活动,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配合,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有的犯罪集团还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 张建忠:我们既依法严惩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金主”、骨干,对直接实施诈骗的人员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还对前端为诈骗分子提供个人信息、技术支持、引流推广等帮助行为的人员,后端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人员依法打击,全链条形成有力震慑。

诈骗集团组织架构首次公开

2020年12月,金华警方接到一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线索,涉案人数众多。

警方随即对这条线索展开追踪研判,逐步发现了一个长期盘踞在柬埔寨,利用虚假投资平台实施诈骗的团伙。从2019年8月开始,该团伙在柬埔寨设立3个诈骗窝点,运营5个不同名称的虚假投资平台,通过拨打电话以推荐股票投资的名义吸引事主加入微信群。

警方调查发现,诈骗团伙是一个公司化运营的集团,组织内部自上而下分为:

大老板、团队老板、中间代理商或团队负责人、组长、业务员等层级,实行逐级管理。

业务员将被害人引流到专门建立的微信群内,由所谓的“讲师”授课,诱导被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投资。

被害人投入钱款后,诈骗集团通过后台控制涨跌,让被害人误以为这些“投资”升值并可随时提现,进而加大投入。而实际上,诈骗分子之后便会通过限制提现、关闭平台等方式将被害人的钱款占为己有。

超1.4亿元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在这个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集团中,有一名主犯葛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也是诈骗罪的顶格刑罚。经查,葛某是犯罪集团的“团队老板”,属犯罪集团中第二层级,他出资并招募大量人员组成业务团队,再由团队负责人组织、指挥业务员实施诈骗。

金华市人民检察院 施旻巧: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就已经达到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本案中主犯葛某的犯罪数额,已经接近1.5亿元,而且根据我们统计,报案的被害人有500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1年12月至2024年5月,金华市两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团队老板”葛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团队长刘某、李某等10人十四年至十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有团队总监、团队经理、组长、业务员379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部分被告人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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